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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工作落实年】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巡山护林,守住青山守住“家”
时间:2023-03-31  作者:“黑龙江林区检察”微信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工作落实年】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巡山护林,守住青山守住“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3月27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与东方红林业局东林经营所、东方红人民法院、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对施业区辖区内37林班开展联合巡林工作。
 
 
巡林前,巡察组在东林经营所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就“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后,巡察组来到37林班开展巡林工作,实地勘察林区林草生长情况、林区建设情况,重点查看了林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病虫害防治、林地损坏整治、森林保护、工作管理等情况,了解辖区当前林业资源的现状以及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掌握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状况,对森林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分析、研究解决。
 
 
下一步,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双力”实现共赢,共同守护东方红林区的绿水青山。

 
来源:林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图文:张姝婷
编辑:张嘉鹏
审核:吴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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