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申请人耿某某的监护人带着锦旗来到诺敏河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诺敏河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太及时了,帮我们全家渡过难关,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官……”他激动地说道。2021年12月29日,诺敏河检察院分别发放了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金,发放总金额为17万元。
其中一笔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为因故意伤害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家属耿某某,申请人耿某某长期瘫痪在床,需要用药物控制,而且需要家属24小时陪护,申请人之子现在只能放弃打工回到家中照顾父亲,两人只能依靠申请人微薄的工资生活,家庭十分困难。得知情况后,控申科负责人高尚权第一时间查阅案件卷宗,并到耿某某的家中进行调查核实,之后通过与耿某某所在地的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全面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
另外一笔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为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周某某,由于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其脑部受损,医院治疗已花费二十余万元。周某某家庭没有固定收入,大量的治疗费用对申请人的家庭来说负担极重,导致生活十分困难。诺敏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铁川,控申科负责人高尚权等一行人先后两次带案下访,驱车150余公里赶赴巴彦县万发镇宏胜村雌凤沟周某某的家中了解情况。
诺敏河检察院认定两位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准备材料之后向上级报批申请,现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两位申请人的账户中。诺敏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铁川向司法救助申请人表达了检察机关的深切关怀,并送上慰问品,鼓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境,也希望他们能够用好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好家庭的实际困难。
诺敏河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难和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畅通救助渠道,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切实维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