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检动态 首页/ 林检动态/

林区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19

来源:林区各基层人民检察院

作者:曹鹏举 张嘉鹏

编辑:林楠楠

录入:林区分院

审核:吴亚楠

【字体:  

按照全省关于做好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林区两级院积极行动,扎实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亚布力

6月15日,亚布力人民检察院会同辖区公安、法院联合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检察工作职责,重点针对养老服务、民间借贷、涉农、市场零售等容易产生新型风险的方面进行讲解,提示居民们尤其是老年群体,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虚拟货币等幌子的新型非法集资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进行投资理财时,对一些高额回报的项目一定不要轻信,要时刻保持警惕。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居民咨询30余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条。

绥阳

 
 

6月15日,绥阳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五地共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该院干警化身“普法小卫士”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面对面交流互动等方式详细直观地向辖区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常见手段。结合司法办案“以案释法”,通过讲解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例,呼吁居民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和盲目借贷风险,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诺敏河

6月15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该院干警深入辖区人员密集的广场、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宣传,发放主题传单300余份、主题扇子200余把。同时协调辖区广播电视局定点播放本院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本次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围绕辖区退休老年人较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养老、投资、文旅、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问题。活动期间,检察干警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现场进行解答,并逐一给出解决办法,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沿江

6月13日,沿江人民检察院干警走入百姓生活,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了创新且多元化的宣传活动。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夜市”以有奖问答互动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条文、表现形式及社会危害性的同时,通过沿江检察抖音官方账号进行直播宣传,累计线上观看人数达千余人;在微博官方账号进行非法集资普法短视频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干警还深入社区、广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高利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张贴标语2处。

东方红

6月6日,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辖区内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生活中常见的保健养生类、投资理财类和“以房养老”类等诈骗手段,引导群众不轻信犯罪分子,切莫贪图小便宜,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汇款等,叮嘱他们如果遇到电信诈骗要第一时间报案,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提供电信网络诈骗线索,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鹤北

6月15日,鹤北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内法院、公安干警一起走上街头,为辖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结合一些新型集资诈骗案件,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老年人活动领域、主要商业店铺的群众进行“面对面”案例解读。

“我们将以法律之剑,斩断伸向您钱袋子的黑手;以公正之心,捍卫您的合法权益。无论是电信诈骗、网络传销还是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绝不姑息!”鹤北检察院干警们在宣传中说道。

双桦

6月15日,双桦人民检察院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走进社区,走访了涉农领域的农户摊贩们,向大家发放了专门的宣传单并详细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和防范方法。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耐心的解释,干警们提醒人们要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宣传,辖区居民和农户们对非法集资有了更深的了解,表示今后会更加谨慎。此外,双桦院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了一系列防范非法集资的短视频和公益广告,通过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效果,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学习。

本次活动在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林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金融秩序作出更大的贡献。

文稿统筹:曹鹏举 张嘉鹏

素材来源:林区各基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邮编:150036
黑ICP备05000574号-2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