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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北:未检在行动

时间:2024-06-01

来源:本站

作者:林区分院

编辑:林楠楠

录入:林区分院

审核:吴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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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试行)》,鹤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送法进校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爱心妈妈”专项帮扶等相关工作有机融合,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法治讲座护航成长
5月30日,在儿童节到来之际,未检干警以预防校园欺凌为题,在鹤北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检察官首先电影《少年的你》入手,成功引起同学们的兴趣,让大家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理解“开玩笑”和“欺凌”之间的区别。其次,检察官又讲述了针对不同的校园欺凌,受害者应该怎么办,作为受害者的同学又该怎样制止这种行为,如何帮助受害者。

为了让所有同学都能不做“欺凌者”,检察官带领学生一起分析了欺负他人的原因是想获得尊重和关注,获取满足感、优越感。并向现场的学生提出“你是想成为小北还是魏莱”“为什么大家歌颂的都是仁慈的君主而唾弃暴君”等问题,引导学生得出欺负他人并不能获得尊重的结论,真正能被大家认可、获得尊重的是关心同学、帮助弱小的人。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要成为帮助别人的小北,而不是欺负人的魏莱。 
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为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5月24日,鹤北院未检干警对辖区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督促经营者杜绝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防止未成年人进入上述场所受到不良影响。同时,未检干警还走访了校园周边商店,了解是否存在出售烟酒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鹤北中学200米处有一家烟酒专卖店,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前便存在,对此,检察干警一方面告知经营者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另一方面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解决方案。
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5月22日,鹤北院未检干警到辖区医院、宾馆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并对近期即将入职学校的两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
在医院外科、妇科、儿科等重点部门,检察干警详细向医生介绍强制报告制度,并经医院和宾馆许可,进入医院挂号登记系统和宾馆入住系统内,查看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后就医的线索,以及是否存在未成年人无成年人陪同入住宾馆的情况。通过常态化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确保将“大灰狼”阻挡在校园外,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深入校园听取意见

5月10日,鹤北院未检部门联合鹤北林业局工会,主动到鹤北林业局中小学调研,与学校领导展开座谈,了解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跟踪2023年鹤北院向辖区教育局制发的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校领导表示,“自检察建议制发以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情况有所提升,但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家长,很多家长不重视子女心理健康,不配合学校提出心理矫正的建议。”对此,三方达成共识,明确今年将家长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家长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家长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和意识。同时,三方还确定近期将针对困难学生开展“爱心妈妈”帮扶,减轻困难学生家庭负担,让特殊学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进而减轻自卑心理,更好融入校园和社会。

鹤北院未检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加强与校园、社会等各界合作,共同做好保护、关爱未成年人工作。

 

 

来源:鹤北人民检察院 曹宝亮 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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